黔中酬同院韦判官

      黔中酬同院韦判官

      诗人 李频朝代 唐代体裁 五律

      黔中酬同院韦判官

      平生同所为,相遇偶然迟。
      各著青袍后,无归白社期。
      江流来绝域,府地管诸夷。
      圣代都无事,从公且赋诗。

      黔中酬同院韦判官 作品出处

      全唐诗:卷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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