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烈士纪念日

           2014年9月30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之际,中国迎来首个“烈士纪念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上午10时将同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表达缅怀追思。这是今年以来中国以立法形式确立的第三个国家级纪念日。

           2014年3月31日,民政部发布《烈士公祭办法》。按照办法,公祭程序包括: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塔等)行鞠躬礼,宣布烈士公祭仪式开始;礼兵就位;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读祭文;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向烈士敬献花篮或者花圈,奏《献花曲》;整理缎带或者挽联;向烈士行三鞠躬礼;参加烈士公祭仪式人员瞻仰烈士纪念碑(塔等)。

           中国设立烈士纪念日,既是对英雄烈士的缅怀与尊重,也切合了国际惯常做法。据了解,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法定的烈士纪念日,比如越南“荣军烈士节”、德国“国民哀悼日”、英美“阵亡将士纪念日”等。

           国庆勿忘祭英烈 烈士纪念日激发爱国情怀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童增认为,通过立法的形式把纪念烈士确定下来,对人们来讲是个鼓舞:不要忘记英烈精神,要更加珍惜目前的和平环境。

           “今年适逢甲午海战爆发120周年,明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家纪念烈士是顺应历史,不仅显示出中国为二战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做出的巨大贡献,也能为今后捍卫二战成果奠定新的、更高的基础。”童增表示。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此前表示,近代以来,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为了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对于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1945年6月17日,中共七大代表及延安各界代表在中央党校礼堂举行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毛泽东等向死难烈士献花圈

      周总理向毛岸英烈士献花圈

      习近平纪念烈士

      胡锦涛纪念烈士

      普京纪念烈士

      奥巴马纪念烈士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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