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1992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要求全党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第三产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开阔思路,发挥创造性,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为实现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而努力奋斗。

          《决定》还提出了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13条政策和措施。《决定》指出,第三产业重点包括:1、商业、物资、外贸、金融、保险、房地产旅游、居民服务业等;2、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等;3、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4、交通、邮电、科研、教育和公用事业等。

    历史上的今天:

    回顾历史的长河,历史是生活的一面镜子;历史上的每一天,都是喜忧参半,历史是不能忘记的。查看历史上的今天发生了什么,增长知识,开拓眼界,提高人文素养。